两会热点丨如何防范元宇宙风险?代表委员们“出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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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10月Facebook公司改名Meta开始,元宇宙概念在产业界“风生水起”,被打上“下一代互联网”“全真互联网”的标签。但与此同时,元宇宙仍处于萌芽期,关键技术有待突破,概念异化、投机盛行等乱象频发,影响了全社会理解和认识元宇宙以虚促实、以虚强实的重要价值。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如何规范元宇宙行业的发展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代表委员认为,面对元宇宙持续不减的热度,对元宇宙的深度思考和冷静分析相对缺位,应注意风险防范、加强监管。
编辑|李 影
统筹|张喜斌
排版|朱向锋

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已经作出《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对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诈骗、恶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变相使用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等违法活动进行警示。
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谈剑锋就相关监管问题提交了一份提案。他表示,应理性看待元宇宙概念股的疯涨,避免利用元宇宙社区对金融、经济模式形成冲击。要谨防资本利用国家发展规划和热点概念,产生新型数字经济监管风险,出现新的虚拟经济泡沫。防止个别人钻政策红利“空子”、割投资者“韭菜”。
谈剑锋认为,虽然目前元宇宙社区运营者宣称这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社会,但治理、交易等规则都由企业巨头把控和引导。从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来看,网络虚拟社会的舆情治理、交易监管、个人隐私保护乃至国家主权维护是个严峻的挑战,目前仍在不断探索和设法完善中元宇宙将对前述问题带来更大的挑战。
同时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NFT虚拟艺术品等在元宇宙领域已经大行其道,而监管却较难落实,可能形成新的洗钱通道。
应对元宇宙市场乱象,谈剑锋指出,监管要在坚持底线和红线的基础上,加紧制定相应准则和规则,也要突破现有约束,为产业发展提供包容度,还要注重用技术打造国家数字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切实有效防范各类技术、市场、业务等风险叠加。
他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对以元宇宙概念运营网络社区、网络游戏、网络交易的企业,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要求进行监管。
此外,他还建议关注并跟踪研究元宇宙概念中产生的新模式、新机制,根据需要提前研究制定监管法律和规范,如制定备案登记制度、运营交易模式监管制度,提前防范系统风险。同时还应倡导理性看待元宇宙概念股的疯涨,平衡市场发展、社会治理和基本价值观引导,防范负面引导效应。

在全国政协委员梁伟看来,当前,元宇宙主要面临五个方面的管控风险。分别是数据安全风险、法治监管缺失、金融风险、社会伦理风险以及技术风险。
他表示,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以及网络安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需要防止对数据的垄断行为。
此外,元宇宙会涉及大量的经济活动,需要强化对NFT数字资产、智能合约、产权交易、商业模式的法治监管,而目前对这方面的法治监管尚属空白。金融方面,随着元宇宙的热度升温和演进发展,更要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和虚拟经济体系带来的金融风险。
为防止系统性风险,确保元宇宙健康发展,梁伟认为,应当坚持“一网统管、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的原则。“应加强立法,建立健全智能合约、数字产权交易、商业模式的合法合规性,着重防范和解决元宇宙‘虚拟现实’的法律问题和伦理规范。”
梁伟建议,加快建立元宇宙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标准体系,加快研发并实施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需要的元宇宙监管技术体系,对元宇宙涉及的社会安全、数据安全、金融安全、合规安全,以及伦理与心理健康安全等实施科学有效的指导和监管。此外,应深入研究虚拟经济体系的技术特征及经济特征,前瞻预测其对现实经济的干扰破坏,提出监管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指出,虽然元宇宙看上去拥有很多的可能性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还处在发展的最初阶段。
“打着元宇宙旗号的骗局已有苗头,一些企业和资本跟风带节奏,借着元宇宙的概念炒作及非法集资,比如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恶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发售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等,误导市场。”
对此,万捷建议,应将元宇宙产业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范畴,尽快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框架下,制定和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技术层面、法律层面、道德伦理层面对元宇宙发展进行约束,明确法律性质、交易方式、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
此外,元宇宙的发展,可能使用户信息被盗用或滥用等安全隐患变得更加突出、更加复杂、更加隐蔽,这需要有关部门在积极开展风险研判,进一步提升防范意识和手段。

元宇宙这一新生事物除了有积极的一面,也会衍生各种问题,有效推进其健康发展,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提出,应警惕和防范虚火过旺的元宇宙概念炒作,加强对元宇宙产业的监管。
她认为,元宇宙的法律体系至少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现实法律的重塑与调整,为规范虚拟主体人格做好指引;二是保障元宇宙经济社会系统正常运行的交易、数据、安全等法律规范;三是对元宇宙的开发和应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高钰建议,加强元宇宙经济活动的监管,对元宇宙炒作风险开展监测预警。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银行、网信、公安等部门持续完善技术监测手段,对打着元宇宙进行虚拟货币和虚拟商品交易、兑换的行为实施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
她呼吁,持续出台围绕大数据在细分场景应用下的信息安全监管细则,确保“技术向善”。同时加强元宇宙伦理道德的监管和国际协同监管,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在元宇宙中的行为进行正向引导。
民进中央、民盟中央提交的多项提案也对元宇宙技术发展以及风险防控提出建议。
“在法律层面加快立法步伐”被写入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元宇宙相关提案中。提案指出,目前,在新兴网络层面,相关政策法规相对缺失。元宇宙在未来将会带动形成全新的网络形态,当遇到突发舆情,全虚拟的环境、场景将更难进行源头追踪、问题疏导。
因此建议应尽早加快立法研究,尽快形成与技术、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模式和法律基础,全面提升我国社会治理的水平。建议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元宇宙相关需求、风险进行立法研究,并尽快发布。
此外,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理性的知识传播,向社会普及、宣传元宇宙相关知识、技术与法规、风险,提高民众认识、辨别能力。
民进中央提案指出,应建立对元宇宙相关领域的监管治理体系。面对元宇宙热潮,谨防借技术和概念的名义催生科技泡沫。要加强动态监测,规范数字金融有序创新,证券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通过不断完善法规,加强与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资料来源:财联社、第一财经资讯、经济观察网、IT时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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